团学之窗
关于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 团支部对标定级等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6 来源: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为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先进性评价、团支部“对标定级”等年底重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目标任务,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 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二级学院团总支统筹,组织相邻相 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应由学院、二级学院 团总支负责人或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可邀请青年代表列席会议。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已参加党内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不足要勇于解剖自己、见人见事见思想,互相评议要开诚布公、不讲空话套话,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1《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操作见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之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对标定级”操作说明》。

二、团员教育评议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和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 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2《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及其附件《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中第三类“普通高校学生团员”。团员先进性评价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之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对标定级”操作说明》。

三、团支部“对标定级”

各二级学院所有团支部都应当在智慧团建系统内“对标定级”模块完成基本资料(支部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申报,然后根据系统指引进行操作。成立6个月以上(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应对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自评,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对标定级”应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并由基层团委对结果进行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学院团委将抽查评估基层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开展情况。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 ”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

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3《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版)》,对标定级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之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对标定级”操作说明》。

以上重点任务应在2024年1月2日前完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 15728040762   刘子豪 13216315466

夏文青 15355872030

共青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附件1: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docx

附件2: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pdf

附件3: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3 年版.docx

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之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对标定级”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