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之窗
关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示范性团支部”培育验收和2024年“示范性团支部” 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来源: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激发团的基层工作活力,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在共青团事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团委将对2023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示范性团支部”培育成果工作进行培育验收。同时,为持续发挥典型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4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示范性团支部”申报与培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验收工作:2023年“示范性团支部”

申报工作:各学院优秀团支部(曾获评“活力团支部”)

二、主要内容

(一)2023年“示范性团支部”的验收要求

1.提供培育创建总结材料。各示范性团支部填写《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示范性团支部培育验收申报书》(附件1),并附创建成果总结材料(详细总结支部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特色活动等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并附相关图片资料,整理成果集,文件命名为“**学院示范性团支部成果”,于4月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工作邮箱。

2.撰写支部优秀活动案例。各示范性团支部要提交1份及以上优秀活动案例,作为培育期满考核结项的必要依据。具体案例撰写要求和上交要求参见《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支部优秀活动案例撰写标准》(附件2)。

3.制作示范性团支部验收成果展板,内容包含团支部名称、支部合影、支部简述、培育方向、团队荣誉、支部特色、开展活动的照片等,于4月7日前将设计图电子稿发送至工作邮箱。

(二)2024年“示范性团支部”申报创建要求

1.申报的团支部要求工作基础好,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支部特色突出,定位准确,其团日活动能够体现思想性、创新性和发展性;申报团支部的团员青年参与热情度高、覆盖面广、凝聚力强;团支部和团支书没有不良记录,团支部或团支书有重要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考虑。

2.申报的团支部根据申报条件填写《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示范性团支部”申报表》(附件3),文件命名为“**学院示范性团支部申报表”,并于4月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3.申报的团支部要提交1份及以上优秀活动案例,将作为立项申请的必要依据。具体案例撰写要求和上交要求参见附件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支部优秀活动案例撰写标准》。

4.参加现场评选。2024年示范性团支部创建申报将以文本材料及线下评选相结合的形式展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以实际行动活跃团的基层工作,并以此为契机鼓励、激发基层团支部开展活动,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树立典型,并注意宣传示范,激励基层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在思想品质培育、校园文明建设、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人:刘子豪 13216315466  程玺丹 13758705886

工作邮箱:ndkyjczzzx@163.com

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意见(2024年3月).docx

附件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支部优秀活动案例撰写标准.docx

附件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示范性团支部”申报表.docx


共青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