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之窗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发布日期:2024.04.01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共青团工作效能,更好地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及原则

围绕新时代共青团工作主责主业,以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贡献度”为目标,强化“全面从严治团”“全面深化改革”政治保障,更加突出目标导向、发展导向。结合我院团学工作实际,对工作过程、工作重点与工作特色进行综合考核,对标落实“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格局,采取“定量+定性”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办法量化考核项共设置“引领力指数”、“组织力指数”、“服务力指数”“贡献度指数”四个指标维度。为加强风险防范,进行日常工作通报。

二、考核方式

共青团工作年度综合考评由工作量化考评(100分)和年度工作述职(100分)两项组成,综合考评总分100分,工作量化分占60%,工作述职分占40%。

量化考评指标分为申报和监测两种类型,监测类指标由学院 团委直接赋分,申报类指标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对照量化考评细则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年度工作述职形式另行通知。

三、荣誉设置

1、根据共青团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情况,评选产生3个“先进团总支”。

2、共青团考核与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挂钩。具体考核计分详见当年度《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二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细则》。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团组织评优资格。学院团总支及所属团学组织、团学骨干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未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量化考评细则.xlsx

共青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