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之窗
关于开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5 来源: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并结合我院共青团和学生党建工作实际,现就2024—2025第一学期“推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1年以上团龄,年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原则上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的团员。

二、“推优”程序

请各级团组织遵照《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1)要求,统一于10月中旬完成团支部“推优”工作。

三、时间要求

各团组织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并将推优结果上报二级学院团总支:9月26日—10月10日;各二级学院审核:10月11日—10月13日;各二级学院“推优”名单公示:10月14日—10月18日;各二级学院“推优”结果上报学工部:10月20日前。统一于10月下旬完成所有“推优”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规范工作,在团支部开展“推优”过程中加强指导和监督,杜绝违规行为。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对其他人员将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注重工作的公平性,深入了解各专业各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做好名额统筹,将推优工作作为团员青年争先创优的重要平台。

2、团支部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工作前,必须向党组织汇报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团员大会时间和地点。

3、各级团组织做“推优”工作时,各学生党支部应发挥党组织的督察作用,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先进性,各学生党支部的主要任务如下:

(1)安排党员或预备党员参加基层团支部团员大会,对“推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安排党员或预备党员对基层团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指导性发言,提出相关要求和意见。

(3)若发现在“推优”工作中有违规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4)“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并签署党团组织意见,二级学院团总支留存,并做好档案的规范保存工作。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推优”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进行整理汇总,在10月20日18:0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基层组织中心邮箱:ndkyjczzzx@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郑健芯 13958734057  柴骏易 17682395950 

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意见(2024年3月版).docx

附件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x

附件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工作注意事项.docx

附件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监察记录表.docx

附件5: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推优”汇总表.xls

附件6: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入党无宗教信仰承诺书.docx

共青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