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之窗
关于评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2024 学年团内各类先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5 来源: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共青团的先进性,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促进我校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学院团委特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细则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要求

(1)上一年度获“宁波大学先进团支部”及以上荣誉称号。

(2)团支部工作有创新,能开展独具特色的工作,并取得好的成绩。

(3)曾获“特色团支部培育项目”或“示范性团支部培育项目。

(4)团支部智慧团建录入率达100%,青年大学习覆盖率达90%。

(5)如团支部工作或活动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不受上述第3条限制。

2、上交要求

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1000—2000字年度工作总结,详见附件3。请于10月28日(周一)18:00前将纸质材料以学院单位上交至师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电子稿上交至基层组织中心邮箱。

(二)先进团支部

1、评选要求

(1)上一年度获“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

(2)团支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注重学习实效。

(3)团支部成员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情况。

(4)团支部组织健全,团支部委员会运作正常。

(5)团支部重视“推优入党”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

(6)团支部工作能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并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7)能够认真完成年度团员注册、团员民主评议、团费收缴等日常组织工作。

(8)积极开展主题性较强的团日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9)团支部智慧团建录入率达100%,青年大学习覆盖率达90%。

2、评选要求

(1)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若干支先进团支部,其中推荐6个团支部参评宁波大学级先进团支部,其余团支部依据材料斟酌考虑参评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先进团支部。

(2)各申报团支部需参加我校先进团支部答辩,答辩时长为三分钟,请于10月28日20:00前上交答辩PPT。

(3)最终成绩将由申报材料以及现场答辩分数综合评定。

3、上交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附件2的名额进行推选,经推选的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事迹材料1000-2000字及相关图片、成果等,详见附件3。请于10月28日(周一)12:00前将纸质材料以学院单位上交至师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电子稿上交至基层组织中心邮箱。

(三)优秀团支部书记

1、评选要求

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书记(评选前一年度有6个月以上任期)获得优秀团支书称号。有违反校规校纪情况,一票否决。

3、上交要求

优秀团支部书记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主要事迹一栏要求字数500字,详见附件3。请于10月28日(周一)12:00前将纸质材料以学院单位上交至师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电子稿上交至基层组织中心邮箱。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要求

(1)宁波大学优秀团干部、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团干部从全校团干部中产生。

(2)当学年在团支部、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等担任各类职务6个月以上。

(3)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相当高的理论水平。

(4)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及实践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及以上“优”或“有”,其中“社会工作”评价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5)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6)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2023-2024学年专业排名为同专业前40%;

(7)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沾染官僚风气,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在群众中起表率作用;

(8)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2、上交要求

优秀团干部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一份),主要事迹一栏要求字数500字,详见附件3。请于10月28日(周一)18:00前将纸质材料以学院单位上交至师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电子稿上交至基层组织中心邮箱。

(五)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要求

(1)宁波大学优秀团员、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团员从全校团员中产生。

(2)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3)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4)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积点分为正。

(5)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6)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及以上“优”或“有”,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7)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在各种团的工作(团日活动、志愿者服务等)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在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作出了积极贡献。

2、上交要求

优秀团员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一份),主要事迹一栏要求字数500字,详见附件3。请于10月28日(周一)18:00前将纸质材料以学院单位上交至师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电子稿上交至基层组织中心邮箱。

二、评选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注重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同时,要着眼于基层,重视推荐面向第一线的团组织和个人。在推荐过程中,要把树立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典型引路,榜样先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风建设、校园文明、校园民主和校园文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说明

1、评选名额请参见附件1和附件2。申报表请参见附件3。

2、上报的材料要全面真实、重点突出、形象主动,制作要力行节俭、素雅大方。

四、注意事项

1、评选时间段:2023-2024学年。

2、所有电子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上交至基层组织中心邮箱:ndkyjczzzx@163.com,邮件命名为:“XX学院+团内各类先进评比/先进团支部评选材料”。

3、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师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郑健芯13958734057  谢 彤17280298027

电子邮箱:ndkyjczzzx@163.com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2023-2024学年团内各类先进申报表.docx

附件4.2023-2024学年共青团各类先进评比(宁大级)申报清单.docx

附件5.2023-2024学年共青团各类先进评比(科院级)申报清单.docx

共青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